本站讯(通讯员 张煜鑫 张薇)7月7日上午,卓资县总工会召开党组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通过此次学习使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使党员干部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使党员干部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卓资县总工会是由县委直接领导的群众团体部门,现有党员11人,其中在职党员7人,离退休党员4人,机构设置办公室、组宣部、经保部、女工部、法律援助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了加强党对县总工会的领导,根据《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县委卓党发[2016]10号《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中设立党组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总工会全体党员会议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审查考核后成立了卓资县总工会党组,设立党组书记1名,由县总工会主席温源同志担任,党组成员2名,由副主席张煜鑫、王守国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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