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件事中央巡视组盯住不放,多地开始清理整改
撰文丨邢颖
领导干部的待遇问题,包括公务用车和秘书配备等总是受到舆论关注。当然,也难逃中央巡视组的眼睛。
据《南方日报》近日的消息,广东省委按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的要求,已经完成对省部级干部车辆和秘书(联络员)配备存在问题的整改。
这则报道指出,4月18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印发工作方案,对清理规范省部级干部车辆和秘书(联络员)配备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填报、核查省部级干部车辆和秘书(联络员)配备信息,向省部级干部分别报送信函并附上有关情况说明,明确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整改措施,指出需要配合整改的问题。
目前,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尚未在网上检索到以上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不过,省部级干部的用车如何规范,近年来一直是个热点问题。
全国多地清理省级干部用车
除了广东省,全国已有多地对省部级干部用车出台专门的规范文件。
其中,河南省2015年3月出台的《清理规范省级干部用车暂行办法》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该办法规定:在职省级干部、退休正省级干部和离休省级干部每人配备1辆国产自主品牌汽车。退休副省级干部和去世的正省级干部不再保留专车。
那清理后多出来的车怎么处理?该办法指出:超标准配备车辆、退休副省级干部和已去世正省级干部专车,须先移交车主单位集中管理,待后续的发放补贴和保障用车规定进一步明确后,由车主单位移交省事管局。所有清退移交车辆,按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暂由车主单位根据公务用车需要统一安排调度使用。
当然,退休的副省级干部并非完全不能使用公车。该办法规定:退休副省级干部因参加公务活动、看病就医等需要用车的,由原车主单位负责保障。各车主单位应按照集中使用、重点保障的原则予以保障。
同年,陕西省也开展了对省部级干部用车的清退工作。2016年,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结上年度重点工作时提及,省部级干部住房和用车清理工作全部到位。
从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介绍中能看出这项工作的推进不是一蹴而就的。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称,该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人群特殊、工作要求高。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协调省级四大班子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几次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省级干部的积极配合,工作推进较为顺利。
不过,究竟清退了多少辆省级干部公车,该文没有披露。
“变相的一个人有两辆车”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干部的工作用车、生活住房、办公用房、专职秘书等问题都被公众重新审视。
说起来,以上地方规定的出台都直接归结于中办、国办在2014年7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这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拉开了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
这轮公车改革提出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此外,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此后,各个地方也推出了对各级干部的车补标准。以文中开头提到的广东省为例,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每人每月)。
尽管规定如此详尽,但公车超编或违规使用的消息仍被不时曝光。
“能被巡视组点出,说明广东在公车使用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违规现象”,呼吁公车改革多年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告诉政知君。
他举例说,违规现象中最普遍的是有的省部级干部有两部车,即一部轿车和一部越野车。“表面上看起来,各地都严格执行一个省部级干部配一辆车的规定,但是实际上,有的领导干部出远门时,就会提出来要加一辆越野车,虽然越野车在名义上只有遇到抗洪抢险等突发事件时才能用,但是既然领导提出来了,那没有人不给”。
“我了解到,在某省的省直机关,局长按照规定应该有一辆轿车,但他们又买了一辆七座商务车,而且把两辆车的钥匙都交给一把手的秘书或司机,这相当于变相的一个人有两辆车,客观上让大家都用不了”,叶青说。
至于副省级干部退休后的用车问题,据叶青介绍目前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可以用公车,必须打电话报备,大约1/3的副省级干部会采取这个方法。因为约束比较严格,规定他们只能是看病或开会才能用车,一般吃饭或办私事他们也不太好意思打电话要。大部分人会选择第二种方案,不打电话要公车,宁愿每个月领取给副部级的2000块钱车补。”
当然,无论是哪个方案,都比车改前支出大大节约。
领导究竟有几个秘书?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南方日报》的报道还提及清理秘书配备工作。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先后多名曾任过高层领导秘书的官员落马,使得秘书群体的管理任用一度被关注。
关于“秘书配备”,中央八项规定指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其中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中便包括秘书配备。
值得一提的是,八项规定落地以来,全国有多地陆续清退“专职秘书”。
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7月,云南省委办公厅曾下发通知要求“省部级以下领导干部,一律不准配备专职秘书”。8月,河北省平山县也明确要求取消县级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和工作人员。10月,广西推出反对“四风”十项规定中列入“严禁个人指定秘书、违规提拔秘书”。同年,新华社报道称,军队武警纠治“四风”军职领导秘书全部清退。
那么现实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政知君,领导配备多个秘书的情况仍然较为普遍,名义上配一个秘书,实质上有两个。
“县级以上政府的一二把手,包括副县长都有秘书。另一方面,副市长不但跟个贴身秘书,还跟个市政府副秘书长,前者专职秘书是‘小秘书’,后者协助分管副职的工作,是‘大秘书’。像市委副书记,那么就要跟一个市委副秘书长。”竹立家说。
“舆论前两年关注副秘书长多的现象,为什么比较多,就是因为一个副市长对应一个副秘书长。此外,还有政策研究室或秘书室的秘书帮领导写讲话和报告材料,这种承担文字秘书工作的是第三秘书”。竹立家认为,这种现象可能与个别官员公开讲话念错字有关。“官员不动手写自己的讲话稿,秘书给写的,写了后他也不看,讲的时候看稿子照念,就念错了。”
在退休领导的待遇方面,据竹立家介绍,在国外,一般领导退休后就不再配备秘书和司机。“在国内,据我所知,一些副部级干部退休后没有了秘书和司机,正部级干部有的有、有的没有”。
对此,竹立家认为,退休后不再承担工作的省部级干部都不应该配有专车和秘书,这应该是十八大后,国家大力打击特权腐败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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