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安徽省劳模、郎溪县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任克明,因连续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当地官员“严重违法乱纪”,前日被警方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为由行政拘留十日。
网帖指官员违法违纪
任克明为郎溪县一家油脂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介绍中称,任克明曾为宣城市人大代表,先后获得省劳动模范、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等称号。任克明在网上的实名举报帖,大多数已经被删除。安徽省政府官网显示,任克明确曾在2002年以郎溪县建平镇光明坝村主任的身份,被授予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
在其中一篇举报帖中,任克明举报宣城原市委书记高登榜、郎溪原县委书记岳宪生等“权钱交易”、“包庇犯罪”、“滥用职权,拿2亿元财政的钱为违法乱纪买单”等。举报帖子中所列举的,主要涉及2003年开始的几起土地交易,帖子指“岳宪生在一起487亩的土地交易中有直接利益关系,其中有块地约70亩是岳宪生家人从内部交易获得,被征用拆迁时的市场价值上亿”。帖子还指高登榜在这起交易被媒体关注后,“带人封杀言路”等。任克明自称他的公司是前述一家地产公司的大股东。
对于这些帖子,郎溪县政府新闻办于2月10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对任克明网络发帖问题的情况说明》。
说明称,发生于2002年的郎溪县城区道路建设违规用地问题,经上级纪检监察、国土等部门调查已依法查处,对涉及的六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司法部门已依法追究三名涉案人员的相应刑责;县城区道路建设违规用地依法依程序注销、收回、报批、公开招拍挂。后续土地收回补偿问题,金陵、华欣两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执行完毕;任克明及其公司不在举报帖所说的地产公司出资人中。声明还称,“请当事人依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对无视法律、肆意诽谤、歪曲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解决”。
警方处行政拘留十日
昨日,郎溪县官方新闻网再度发布落款郎溪县公安局的《关于任克明网络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说明》。
据这份在网站置顶的通报称,2013年12月以来,任克明在国内多家网站持续发布相关帖文,捏造并散布大量不实言论,对他人进行诬告诽谤。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相关帖文累计点击数达十万余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及网络环境,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对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严重侵害,情节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于2月11日对任克明处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安徽省劳模实名发帖 举报官员被拘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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