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江苏省南京体育学院原院长张雄(正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7月17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雄在担任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采用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方式非法占有南京体育学院巨额公款,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