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法庭认定被告人祝作利犯受贿罪,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4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已经有17人被判了刑,这些官员非法收受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85亿元。
受贿总量
16人收受财物 涉案金额约合2.85亿元
11月19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祝作利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已经有17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获刑,除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玩忽职守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外,其他16名官员全部都涉及受贿罪,非法收受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85亿元。
在这16名“落马”的老虎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和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收受的财物最多,两人都超过了4000万元,分别为4856.3万元和4346.5万元。其次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两人的受贿金额为3979.7万元和3558万元。
李崇禧、阳宝华、季建业、廖少华、倪发科、李达球、王素毅、蒋洁敏等8人的受贿金额都在1000万元以上。
周永康收受了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物,但其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收受了折合人民币1.29亿元的财物。
其他罪名
4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亿元
在这16名“落马”的老虎中,至少有4人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及此罪的人包括王永春、郭永祥、蒋洁敏、倪发科等。王永春、蒋洁敏“落马”前,绝大多数时间在央企工作。
比如, 王永春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4245.51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另外,郭永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其对差额部分362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同样,蒋洁敏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也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147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除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外,还有两名官员涉及到国家经济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
比如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在担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成都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在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物损失57282.5197万元。李春城还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万元。
福州市中院查明,2004年至2008年,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并弄虚作假帮助受让方竞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余元。
财产没收
17名获刑老虎 15人涉及被没收财产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梳理发现,在这17名获刑的“落马”老虎中,其中有15人被法院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刘铁男和周永康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永春、郭永祥、李达球、季建业等4人被没收200万元人民币,李春城、蒋洁敏、倪发科、阳宝华、李崇禧等5人被没收100万元人民币,陈柏槐、祝作利、廖少华三人分别被没收30万元、50万元和130万元。
没有被没收财产的只有两人,一位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他没有涉及到受贿罪名,另外一位是陈安众,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安众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余元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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