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助于提升国企效率、推动国企创新发展和公平发展。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公布,《意见》提出了包括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等多项改革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是一个重大改革,使得国有企业工资确定更加符合市场的规律,更加符合企业发展的规矩。(5月28日央视新闻)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因此,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新经济体系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又是重中之重,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助于提升国企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首先是具有效率的发展。效率是市场主体保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效率提升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之一。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总体效率和盈利逐步提升。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4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8.7个百分点。但是,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效率提升,确保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特别是在国际竞争逐步加大的情况下,更加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保竞争力和效率提升。从这次国务院下发的《意见》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与国企效率挂钩,其中清晰地规定了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因此,这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将有效激发国有企业职工整体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国企职工的工作热情,提升国企发展效率。
其次,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助于国企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也是创新发展。近年来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整体高于国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民营经济薪酬制度灵活,创新者容易得到更高回报。国企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滞后,导致一些创新人才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回应,企业也缺乏创新动力。国企工资机制改革之后,在实现总额管理的基础上,将给予企业最大的自主权,让企业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和业绩评价发放薪酬。在激励机制下,国企的工资薪酬就会向优秀的技术人员、创新人员和管理人员倾斜,促使他们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提高国企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竞争力。因此,这次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必将助推国企掀起新一轮的创新发展。同时,由于国企占国民经济比重较高,也将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最后,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助于公平发展。“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国古代就有公平公正的发展思想。我国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平稳定的国内外环境,其中法治社会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是最为重要的体现。我们看到,这次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中,除了鼓励改革创新之外,还完善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改变了工资只涨不降的不合理制度,在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强激励硬约束机制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同时,这也对我国今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有助于形成诚实劳动、能者多得的良好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