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拉卜楞寺,我有白马,我有磨出老茧的膝盖,我有泥菩萨
河水用隐喻的舌头一舔
我就自身难保。
我有大恶,也有小善,我年轻,同时我也衰老
在跪拜的匍匐中。有时清风吹我
我也随之摇晃两下,这半身的虔诚
这半身的身不由己和
迟疑。
我有无法言说的苦衷,我有朝廷深夜的密告
我有半死的母亲和苦味的亡妻
在背上,驮了整整十年
原谅我。在雪山脚下,依然漆黑
原谅我。在深夜的暗渊,这具尸身
依然咬牙活着。同时
我也宽恕你。你的金身,你的宫殿
你醉酒的小沙弥,整宿整宿的捉蝴蝶
我再次请求你。在你的应答或者不应答中
打开月亮的手电筒
照一照这低头的人间
拉卜楞寺,无论作为真实的地点,还是作为带有象征含义的宗教建筑群落,在理解这首诗的时候,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射意义的意象原点。拉卜楞寺,位于甘肃南部,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六大寺院之一,也被敬为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所以,作为朝圣的对象,它的含义是公开的,也是不存疑义的。而“朝圣者”的面目,在面对这一宗教圣迹时,或者在走向这一圣迹时,则会显得相貌纷纭,甚至心怀各异。像《朝圣者说》这样的主题诗,一般的表达,很容易陷入一种抒情套路:在接触圣物的过程中,朝圣者逐渐摒除了人生的杂念,因为神圣的召唤,渐渐弃绝了一切世俗的想法,归入内心的安宁,并将这内心的安宁作为一种生命的礼物,一方面呈现在圣迹面前,一方面更深地嵌入自身的世界观之中。按这样的套路,纯粹的基调,单纯的心境,就是诗人必须要像我们展示的东西。但《朝圣者说》的新意在于,诗人并不想走一条不断提纯的抒情老路,诗人并不想泯灭世俗的所有欲念。诗人对如何朝圣仿佛有他自己的理解:朝圣的本意在于在于,一个人如何在生命之路中的那些独特的瞬间获得神秘的启示。所以,在本诗中,诗人做的最成功的地方就是他对新的朝圣者的形象的展示。这个新朝圣者,不再是一个自我泯灭的苦行主义者,他的生命世界里各种生存欲念汹涌地混杂在一起。诗人并不想对它们进行过度的精神过滤;诗人的意思仿佛是,如果宗教圣迹真有召唤的力量,它应该能将神秘的启示直接给予一个如此含混而又真实可感的个体生命之中。
就内容而言,诗人呈现的这种“混杂”,反而扩展了朝圣经验在世俗领域中的一个不断向我们靠近的边界。而过度提纯的表达,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