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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表哥”受审仍微笑 起诉未涉及名表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1721     发布时间:2013/8/31

陕西“表哥”受审仍微笑 起诉未涉及名表

2013年08月31日 07:10:29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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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告人杨达才在庭审现场。 新华社发

  昨日,被告人杨达才在庭审现场。 新华社发

  新京报讯 昨日9时30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杨达才当庭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杨达才对指控无异议

  公诉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达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三次非法收取他人25万元人民币。

  检方还指控,被告人杨达才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请法庭依法审判。

  庭审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达才所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杨达才辩护律师称杨达才有主动交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

  下午庭审结束前,杨达才认罪,并恳请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爆料到免职不足一月

  2012年8月26日,在导致36人遇难的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的照片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此后杨达才被网友微博爆料有众多名表,杨达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称,都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

  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13年2月22日,经陕西省纪委调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对其涉嫌的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6月,杨达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新京报记者 林野 陕西西安 报道

  ■ 庭审

  ●上午:审理涉嫌受贿25万案

  受贿过程:先责怪推辞后收钱

  昨天9时30分,西安中院3号法庭准时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首先指控杨达才第一项罪名受贿罪,通过证人证言指控杨达才在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间为一家科技评价有限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受贿25万。

  杨达才供述称,2011年5月,陕西一家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常某某在该公司申请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过程中,经人引荐,在杨达才办公室向杨行贿5万。

  杨达才说,当时常某某将装有钱的塑料袋放在沙发上,离开时使了一个眼色。

  检方介绍,在杨达才帮助下,常某某的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申报程序得以加快直至顺利审批。2011年底,为表示谢意,常某某再次来到杨达才办公室,将一只装有10万的单肩包放在杨达才的桌子上,称“这是自己的一点心意”。

  据杨达才本人供述及检方介绍,2012年上半年,常某某再次来到杨达才办公室,将装有10万现金的包送给杨达才。

  杨达才称,当时他责怪常某某:“上次的钱应该拿回去,怎么又来了?”但一番推辞之后还是收受了钱款。至此,杨达才3次受贿共计25万。杨达才说,因当时他调到西安时间不长,第一笔收受的5万,用来贴补家用,剩下的20万存入其银行账户。

  常某某出庭作证,承认前后三次向杨达才送了25万。

  上午的庭审结束前,杨达才对检方所指控的受贿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

  ●下午:审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504万系“下属同学送礼所得”

  当天下午12时30分,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公诉人指出,杨达才及家人名下财产1177万,银行存款1115万,其中611余万能够说明来源,有504万无法说明来源。

  公诉人认为,1177万财产当中应扣除杨达才妻子为亲属(杨达才妻子弟弟高某某250万,杨达才表侄女吴某某50万)代理理财300万,剩余877万。

  证人高某某和吴某某出庭作证时承认提供300万交给杨达才妻子理财,理由是“有理财方面的经验”。

  此外检方认为,杨达才及其家庭在购房、买车以及日常消费方面的总额为238万。加上此前认定的877万元,共计1115万,其中611余万能够说明来源,504万无法说明来源。

  公诉人问杨达才504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的原因时,杨达才回答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杨达才是否有自首情节的问题展开辩论。辩护人认为杨达才能在办案机关掌握相关情况前,主动坦白受贿情况,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给予考虑。公诉人则表示,杨达才交代受贿情况是在办案人员掌握其有巨额财产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属于自首。

  审判长对控方的说法表示认同,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 现场

  杨达才受审微笑 庭审未涉及“名表”

  昨天4个多小时的庭审,杨达才对指控均表示没有意见。整场庭审下来,杨达才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没有了”。语气比较缓慢,声音略微有些沙哑,但神情自然,比较放松。

  公诉人指控期间,杨达才不时把玩手里的材料,时而用手扶镜框。和一年前的照片对比,杨达才瘦了不少,头上还多了很多白头发。

  昨天上午庭上回答提问时,杨达才偶尔还露出了微笑,照片传出后再次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而下午庭审时,杨达才脸色一直铁青,严肃不少。

  在庭审结束前的被告人陈述环节,杨达才说,他认同检察机关对其的指控,并表示认罪,“工作几十年,最后坠入犯罪的深渊,我后悔不已,给家人带来伤害,希望法庭能给予我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记者发现,该案中备受外界关注的“名表”情况未在庭审中提及。西安市中院有关人士表示,从起诉书内容看,未涉及杨达才佩戴名表的问题,“不知是否算在500多万财产来源不明里还是其他的。”该人士说,一般庭审是检方起诉什么,他们就审什么,不会去问“怎么这个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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