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包岳鑫)4月14日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暨专题讲座于在察右中旗法院召开。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孙学文、乌兰察布市民委党组书记利民、副处级调研员胡格吉勒、民族科科长陶格苏、各旗县创建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民委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察右中旗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党建活动室、视频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并观看了察右中旗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专题片、翻阅了相关资料。
会上,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利民宣读了国家民委命名察右中旗法院为“全国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文件,并宣读了乌兰察布日报社、乌兰察布市蒙古族中学、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察右后旗乌兰牧骑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文件,利民主任对获此殊荣的单位表示了祝贺,强调察右中旗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为全市机关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很好地学习和借鉴意义。察右中旗党组书记、院长巴雅尔向大会致辞,副院长姜永利介绍了创建经验。
下午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孙学文从几个方面阐述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目的专题讲座。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持久深入地祝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水平。三是结合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于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丰富形式,提升创建水平。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经验交流会的开展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持久的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表率和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