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贵州省毕节市不断探索创新巡察方式,先行先试,对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和极贫乡镇实行“双提级”巡察,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针对当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时有发生的实际,毕节市委下发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由市委组建巡察组,对省市确定的20个极贫乡镇和10个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提级巡察,各县(区)也对贫困村同步开展提级巡察。在已开展的二届市委三轮巡察工作中,“双提级”巡察与常规巡察工作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三大问题”“六项纪律”,突出问题导向。把深入挖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存在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把脱贫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脱贫资金管理使用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突出问题作为主要内容。灵活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察访等有效方式进行巡察,必要时“下沉一级”对乡镇纪委、村(社区)延伸巡察。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仔细甄别、分类汇总,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转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及第一责任人,转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切实巩固巡察成效。截至目前,市委已实现对10个县(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194个,提出整改意见63条,发现问题线索13条;共巡察12个极贫乡镇,发现问题204个,转办问题线索88条,立案3件,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