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在报上刊登文章,质疑一些人发起占领中环行动是把香港推向动乱的地步。
郝铁川在文章中对“占中”理论提出三点困惑。他指出,香港崇尚多元,但不是无序。香港也崇尚法治,为什麽不能用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其次,占中会伤害中环的商家、从业人员及游客等无辜者的权益。他更担心,占中先例一开,会接连出现仿效者,香港就会成为乱港。
凤凰卫视 综合报道
郝铁川文章:
《讲道理 说占中》
香港是个中产人士和持中间立场者居多的社会,因此总体上崇尚理性,也就是讲道理,不喜欢辱骂和恐吓。我想把对“占中”理论的一些困惑陈述出来,希望在占中问题上能够给人一些考量。
一、为什么不用种种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我注意到了卢文端先生在《信报》发表的一篇文章说,公民抗命理论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公民通过诉讼(司法覆核)来表达自己对政府决定的不满;二是公民通过合法的游行示威集会来表达自己对政府决定的不满;三是在所有法律手段都用尽之后,再用违法手段表达自己的不满,但这违法手段不能针对其他公民。这三点是有递进关系的,既要先用第一种方式,如果还不满意再用第二种方式,最后才可用第三种方式。还应指出的是,公民抗命理论仅仅是学者的一种学说。
我长期在大学讲授宪法,了解的公民抗命理论大体如同卢先生所说。拿此对照“占中”理论,就可发现占中发起者放弃了公民抗命理论的第一点和第二点,即:要优先使用合法方式表达自己诉求。
香港崇尚法治,虽然一年有6000多起游行,但大体保持正常社会秩序,全凭法治保障;香港崇尚多元,但虽然多元,却不无序,就是因为大家都用法律方式表达诉求。现在占中理论和行动却要从根本上颠覆香港社会多年形成的传统,背弃香港多数人多年深深认同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这能让人接受吗?
二、世界各国法律都有“公民表达诉求不得伤害其他公民权益”之规定,而“占中”为什么要伤害中环商家、游客、从业人员等无辜公民呢?
前述公民抗命理论第三点已有公民抗命不得伤害其他公民权益的要求,世界各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据我所知,中环的各种从业人员、到中环去的各种人士,大都是养家糊口的打工仔,“占中”者为什么要伤害他们的从业生存权利呢?中环招谁惹谁了?
三、香港是个多元力量共存的社会,“占中”先例一开,仿效者很能接踵而来,如此下去,香港岂不成了乱港?
香港左、中、右都有比较固定的势力范围,人们公认现在香港泛政治化比较严重,社会分化比较严重。泛民阵营分为数股,建制阵营也有数支,如果大家稍有不快,都去组织占中,香港还有宁日吗?有第一次占中,必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无限次,这不把好端端的一个香港(尽管目前香港问题不少,但在国际组织的一些优势排名中还是位居前茅)推向动乱的地步吗?这可能是占中发起者始料未及、事与愿违的吧?
我想起了耀廷一本书中的一段话:“我们现在必须冲破这不信任的恶性循环,重新建立‘一国者’和‘两制者’之间的信任。透过相互更深的认识和对对方不同看法有更大的接纳,我们希望可开展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就称这为‘重建互信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