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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是什么?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3145     发布时间:2015/5/27
  近日,阅览了张小波攻击部分港媒为非法媒体的几篇文章,但经过调查,其攻击的所有港媒在香港政府均有注册备案,而反倒是张小波其所谓的“中国社会新闻社”不仅在香港官方没有任何注册档案,而且在该网站下方,也没有任何必备的信息公示,特别是当打开“关于我们”栏目时,除了一个域名外,其所公示的两个联系电话号码均被告知为是空号,其所公示的“北京代表处”,据查也早已被北京工商部门依法注销,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震惊。而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其不仅对外公示的联系电话是假的,其所谓“北京代表处”是假的,就连其所使用的“中国社会新闻社”的公章竟然也是假的,既非是大陆认可的公章,也非是香港认可的公章,如此之假得不能再假的所谓媒体,竟还攻击众多合法的港媒为非法,这不是典型的贼喊捉贼是什么?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又是什么呢?
  张小波的媒体不仅违法,而且其发布的虚假新闻也足以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如其捏造并在其网上刊登的典型假新闻“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网站被依法关闭”内容说,“中国社会新闻社/艾森网讯(记者李卫东报道)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了解到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网被依法关闭。”而实际上这是子虚乌有,不知这个李卫东记者是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哪个领导那里了解到的这个虚假信息?请在网上公示,不然将会严重影响到中央与香港的关系,因为香港的一切法律法规都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而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是在香港政府依法注册的,其所应有的一切职权都是香港法律所赋有的,在香港社会法大于权,并非也无需哪个官员给媒体授权,如果说“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香港政府税务局”不能代表香港政府,那么请问谁能代表香港政府,请公示。
  如果说依法注册的港媒竟属非法,那么“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香港政府税务局”是否首先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否还在有效?如果“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香港政府税务局”不非法,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还有效,那么任何人也无权指责经香港政府依法批准注册的港媒非法。
  据了解,合法港媒的公章都是由“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香港政府税务局”所颁发,不知张小波名下的“中国社会新闻社”的椭圆型公章,是由香港的哪家部门所颁发?如果涉嫌伪造印章,其就已构成了刑事犯罪,为何至今无人处理?为何还有人与刑事罪犯一唱一和,你们的法制观念哪里去了?作为新闻工作者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
  我们认为,攻击在香港政府依法注册的港媒就是在攻击香港政府,就是在践踏香港法律,就是在煽动港独活动,就是在破坏国家统一,应立即休矣!
  古语云,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张小波之流妄想将合法港媒置于死地,而到头来遭到灭顶之灾的恰恰应是他自己,因为任何人也不会傻到辩不明好坏,分不清是非,狂妄到敢用手中的权力压制香港的法律,以莫须有的罪名,封杀合法的港媒,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使香港政府无颜面对自己的港民,使香港法律陷于无人相信的尴尬境地,并会让人以为中央政府言而无信,使本已有意回归的台湾望而却步,如此之,党中央的颜面和威信岂不扫地?对香港50年不变的政策之承诺岂不成了一纸空谈?
  事实证明,捏造“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网站被依法关闭”只是张小波之流的一厢情愿,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不会跟他趟这个浑水,因为谁都知道香港的法律是有效的,凡在香港政府注册的媒体都是合法的,而合法港媒的新闻权是香港法律所赋给的,是任何人也无法用权力所压制的,合法港媒记者在世界各国都有采访权,而在自己的国度上怎么可能却是非法的呢?如果说有的系个人主办,那么很多大报的前身都是个人主办,如果说是“皮包媒体”,那么新华社初建时也是走南闯北的“皮包媒体”,这难道违法吗?
  最后再奉劝张小波之流一句话,任何想攻击香港政府,践踏香港法律的人,都是历史的罪人,中国人民和真正的共产党人不能容忍。

  
  
  港媒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最高指导核心

  近期部分香港媒体对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非官方组织,公司性质法团)进行诽谤,同时诋毁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及诋毁其他在香港依法注册的众多港媒。2013年7月14日香港成报刊登一个题目为“内地惊现大量香港皮包网络媒体互相残杀惊爆内幕”的新闻,新闻内容涉嫌炒作故意夸大港媒内部混乱事件。

  香港自1997年回归后,香港媒体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在中共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港媒正在欣欣向荣的向前发展,虽然目前全球经济不景气,但是香港媒体依然亭亭玉立前进发展。香港媒体今天所取得的卓越佳绩是伟大的中共中央政府对香港媒体的正确指导,也是香港媒体向中国内地官方媒体学习后所取得的成绩,目前香港媒体与中国内地官方媒体合作紧密,一片和谐美景,香港媒体与中国内地官方媒体正在共同携手以实际行动努力为中国梦而奋斗!

  为了进一步加强香港媒体与中国内地官方媒体合作,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在2013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的纪念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日)这个双喜的日子依法在香港云计算媒体中执行推广《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并免费为港云记者颁发新闻采访证,深受港媒关注,同时中国内地中央级官方媒体争先报道这个喜讯。

  《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10月05日执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基础上起草的《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因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香港人也是中国人,香港媒体也是中国媒体。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10月05日执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至今已经在中国内地执行了快四年了,并且执行的非常成功,所以香港媒体有必要借鉴自己祖国政府管理媒体的成功经验。香港媒体通过学习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10月05日执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基础上起草的《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有助于增强香港媒体与中国内地官方媒体合作,有助于香港媒体开展中国内地市场。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自成立以来,立场很明确,以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最高指导方针,积极组织香港媒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政策,同时参与中央政府执政良策的宣传工作,深受港媒及社会各界支持,让香港居民真实的了解到中央政府治国安邦的良策。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通过在港媒中组织学习中央政策,已经在港媒界形成一支亲党、爱党、敬党的爱国团体。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体会员和港云媒体已经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必修课!时刻向香港地区及全球转发宣传中央政府执政良策。

  对于部分媒体大肆宣传港媒内战的消息,纯属虚假消息。目前中国内地存在一些冒充香港媒体的非法港媒,并私刻公章,伪造公文,这种非法港媒严重的玷污了合法港媒的良好形象,同时给中国内地带来很大的危害。

  无论是香港离岸港媒公司,还是香港本土港媒公司,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业管理条例》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香港合法媒体公司,不存在任何尊卑,贵贱。

  大部分香港离岸港媒公司与香港本土港媒公司友好合作紧密,互相勉励,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大部分在香港注册的“香港离岸港媒公司”都是进步人士,也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信奉者,这些进步人士,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纲领,如同我们中国共产党初级阶段,一没枪炮,二没大量资金,但是都有一颗爱党、爱国赤子忠心,积极参与宣传中央政府执政良策,严厉抵制攻击中国中央政府的虚假信息。

  对于近期部分媒体对香港离岸港媒公司诋毁与歧视,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深表痛心,树有高低、马有快慢,猫有黑白色,难道这些树、马、猫有错误吗?难道违法吗?难道没有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吗?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并不是代表这个公司被社会所认可的唯一标准,关键要看这个公司是否效忠朝廷,是否忠于中国共产党。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个新闻自由化的社会,没有特定的行政机构管理港媒,但是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司性质的非官方法团机构,也不具备强制执行管理港媒的权利,目前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依法执行的《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只是一个自律性行业管理条例,不代表任何政府行政机构,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是信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机构,也是信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步人士的小窝,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体会员与港云媒体能够有幸为自己祖国的伟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做宣传工作,是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全体会员与港云媒体最崇高的荣耀!

  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信仰,我们伟大的中央政府尊重各党派人士信仰自由,请问近期对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以及会员的攻击,是对我们的信仰攻击?还是对香港法律的攻击?难道依照香港政府基本法、香港政府公司管理条例、香港政府商业管理条例,在香港政府依法注册的香港媒体离岸公司不合法吗?难道是香港法律有问题?还是中央政府批准执行的目前香港基本法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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