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李永生 通讯员 唐树仁 赵海良 内蒙古 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于海(右三)深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调研麻黄草管理工作。 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右三)、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小平(右二)深入赤峰市麻黄草收购企业实地督导检查。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白燕平(右二)一行深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考察调研麻黄草管理工作。 近年来,国内地下制毒与交易活动异常猖獗,麻黄草大量涌入非法渠道,已成为国内制毒的主要原料,与之伴生的从事制毒原料的采购、加工制造、贩运销售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与日俱增。2013年,国家将内蒙古自治区列为麻黄草流入非法制毒渠道问题相对较重的地区。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重拳出击,予以整治。于是在2013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内蒙古公安机关在全区开展了以加强麻黄草管理和依法打击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行动中共计查扣、查封麻黄草2460吨。其中,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查获非法收购麻黄草案件42起,查获量是2012年全年查获总量的40倍。年底,国家禁毒办专门下发《关于内蒙古遏制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取得显著成效情况的通报》,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提出表扬;在全国“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总结视频会上,公安部也对内蒙古的专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领导主抓雷厉风行 全面出击防微杜渐 201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及其他分管领导的主抓和督导下,为期百日的“肃毒害、创平安”禁毒攻坚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召开,会议精神将麻黄草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肃毒害、创平安”攻坚战役的重点部署。 内蒙古野生麻黄草主要分布在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4个地区的18个旗县,公安禁毒部门根据近些年各地每年的麻黄草采集、收购情况,预测全区野生麻黄草生长比较集中且有采集价值的面积大约为400万亩,每年采集收购量在2至3万吨左右。 为使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内蒙古成立了打击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治区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杨小平任组长,自治区草原监管、药监、经信部门有关领导任副组长。 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经信委、农牧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先后4次召开协调会议,并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麻黄草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麻黄草采集、收购、运输审批等工作,使麻黄草管理有据可依。 期间,公安厅禁毒总队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麻黄草管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的18个重点旗县进行调研、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召集草原监理、经信、药监等一线职能部门、单位举行座谈,了解到麻黄草监管难主要是由于各职能部门监管角度不同,各自为战与监管脱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工作组根据这一情况及时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举措,为公安机关规范麻黄草管理和有效打击非法买卖活动提供了政策保障。 疏而不漏编织天网 涉毒案犯闻风丧胆 由于我区是全国麻黄草主要产区,每年国家农业部下达的麻黄草采集计划中,我区占60%以上。自2013年8月全区打击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涉及麻黄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截至2013年11月18日,全区共查获非法收购麻黄草案件40起,其中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22起;查获涉案人员40名,其中刑拘10人、取保8人、行政处罚21人、正在调查1人。 为全面堵截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按照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自治区公安厅把涉麻黄草案件查处作为专项行动的主攻方向,充分利用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这一法律武器,组织各地、各相关警种依法对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进行打击整治。 自治区公安厅和重点地区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买卖麻黄草的违法犯罪线索。同时,部署各地围绕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寻找线索。一方面通过核查企业资质、实地走访调查,对近两年收购销售麻黄草的企业情况进行倒查等方式排查疑点,寻找线索;另一方面对近两年摸排掌握的从事麻黄草经营,向制毒重点地区运输销售麻黄草的人员及在麻黄草产区活动的广东、福建、四川籍人员进行重新梳理、研判,从中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行动中,全区各旗县对收集来的线索迅速开展调查,查找麻黄草存放地点,凡符合五部委通知规定的、够刑事处罚条件的一律刑拘。 为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自治区交警总队专门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麻黄草路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全区交警深入开展麻黄草路查行动,最大限度将麻黄草堵截在区内。同时,针对麻黄草分布点多面广、查办案件需要投入大量警力的实际,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地在专项行动中整合警力、多警协同,坚决抓好麻黄草打、防、管、查、堵各个环节。 2013年8月19日,全区公安机关“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通辽市公安局迅速投入专项行动。8月20日,通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经过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发现科尔沁区的刘某在某村收购了大量麻黄草,正在粉碎准备外运,支队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工作。8月21日凌晨,民警将刘某抓获,并查扣了其非法收购的100吨麻黄草干草。 “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开展以来,通辽市公安局针对当前非法滥挖滥采麻黄草致大面积草场退化,易被不法犯罪分子利用提炼麻黄素制毒的现状,不断加大侦查力度,深查麻黄草流向,多警种密切配合,果断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至2013年10月25日,全市共查处非法经营麻黄草案7起,刑拘7人,查扣麻黄草399.5吨,这些麻黄草可制毒1.067吨。 野生麻黄草在阿拉善盟阿左旗各苏木镇分布较广,尤其是贺兰山周边,约有1万亩,宗别里镇、吉兰泰、罕乌拉、锡林高勒、敖伦布拉格镇等地区约有12万亩。自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10月底,阿左旗公安局根据旗禁毒办调查的结果,联合农牧局,共收缴非法买卖野生麻黄草49.5吨。 攻坚会战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破获了一大批非法买卖麻黄草的大案要案。其中,通辽市查获非法收购麻黄草案件10起,刑拘6人、取保3人、行政处罚1人,查扣涉案麻黄草416.5吨;赤峰市查获涉麻黄草违法案件21起,扣押麻黄草162.818吨,封存麻黄草683.5吨,查获涉案人员21名;鄂尔多斯市查获非法收购麻黄草案件3起,扣押涉案麻黄草25.5吨,2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1人被行政处罚,封存麻黄草1068吨;兴安盟查获非法收购麻黄草刑事案件3起,刑拘2人,扣押麻黄草69.35吨;呼和浩特市查获3起非法买卖麻黄草案件,缴获麻黄草7.5吨,刑拘1人,行政处罚1人,在查1名。 每年一进入10月份,便进入了麻黄草采集收购季节,也是防止麻黄草非法流失的重要阶段。2013年9月31日,自治区公安厅及时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加强麻黄草涉毒案件查处打击工作进行再部署,并组织督战小组再次深入主战区督导。 由于打击行动的强大震慑作用,外省籍人员在内蒙古公开联系买卖麻黄草的情况明显减少。如2013年10月15日,一名河南籍贩卖麻黄草人员在通辽市扎鲁特旗非法收购麻黄草时,看到公安机关张贴的《通告》,丢弃了已经收购的9吨麻黄草仓皇逃走。 发动群众深挖毒源 标本皆治成效卓然 为最大限度减少流失,强化对麻黄草各个环节的监管,我区按照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本着坚决“把住源头关”的思想,自治区公安厅与高检、高法、药监、经信、农牧业部门,联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麻黄草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切实加强麻黄草采集、收购、运输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该《意见》明确规定,严格实行麻黄草采集、收购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无证采集、收购麻黄草;实行麻黄草收购、销售报备核查制度,自治区经信和农牧业部门在核发麻黄草收购证前,须向自治区公安厅提供申请的有关信息,经核查情况属实方可收购;建立麻黄草收购、销售台帐制度,规定麻黄草收购使用单位法人或经营负责人为本单位麻黄草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督促本单位规范建帐。意见中还提出要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包括备案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案件移交制度、信息交流和联席会议制度等。这些制度对麻黄草的规范管理起到了政策指导作用,有效防止了伪造资质、欺骗手续等情况的发生。此外,赤峰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在全市境内实行3年禁采麻黄草的刚性措施;通辽市将继续执行市政府2008年下达的全市禁采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麻黄草管理工作,审议通过了《鄂托克前旗麻黄草购销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科右中旗制定出台了《麻黄草收购、销售、运输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麻黄草的监督和管理,在严控麻黄草流入非法渠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在我区18个重点旗县区中,已有14个旗县区实行全面禁止采集野生麻黄草制度。由于工作扎实有效,公安部禁毒局对我区麻黄草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号召全国深入学习内蒙古在麻黄草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在收购环节,自治区农牧业厅和经信委严格审核,全面控制收购证核发数量,进一步加强审核,坚持“存疑不发”。在运输环节,参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由公安禁毒部门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核发麻黄草运输证,严防伪造,方便跨省核查。与此同时,自治区禁毒办印制了3万余份《关于禁止非法采集收购销售运输麻黄草的通告》和宣传折页,分发到重点盟市、旗县。各地区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麻黄草管制的重要性和非法买卖麻黄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 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把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到一起,积极开展麻黄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自治区经信委在停止核发麻黄草运输证的同时,取消了实行多年的麻黄草收购委托办法;药监部门下发通知,禁止停产的麻黄素生产企业收购、转卖麻黄草;农牧业厅和经信部门合理分配国家下达的麻黄草收购计划,保证核发收购证不超量。同时,各部门还分头深入旗县,借助专项行动有利时机,督促各地强化监管工作,行政执法力度明显提升。 为了严防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麻黄草管制工作力度,规范麻黄草采集、收购、运输秩序,遏制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买卖、运输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该局严格落实《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 一是大力加强长流水、查汗滩、宗别立、腾格里交通检查站的作用;二是要求各基层派出所对运输麻黄草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进行查缉;三是全面梳理麻黄草分布的面积、产量,确定重点地区。禁毒办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和走访了贺兰山周边区域情况,深入重点嘎查野生麻黄草种植户,向其宣传和讲解了国家关于野生麻黄草管理的法律法规;四是依照阿拉善盟禁毒委规定,实行举报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对违反规定采割、收购、销售、运输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吨300元人民币奖励,这一系列举措,为防止麻黄草非法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于海在总结这次富有实效的禁毒战役时讲道:“制毒问题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内蒙古禁毒总队始终将禁绝毒品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我区广大禁毒公安民警,始终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努力为我区的禁毒事业构筑坚固的御毒防火墙。我区当前麻黄草管理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有信心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保障我区麻黄草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麻黄草的无序泛滥。” (资料来源于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