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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终审宣判:李某某获10年徒刑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1386     发布时间:2013/11/27

李某某涉轮奸案今二审宣判 历时9个月将画上句号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时,该院公开宣判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该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因本案部分原审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依法应予封存,故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的相关规定,未组织人员旁听本次宣判。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终审宣判 李某某获有期徒刑10年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今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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