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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解读《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2171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 新华社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21日就方案的相关内容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实施方案重点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地陆续试点实施排污许可制,向约24万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在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方面的作用发挥不突出,环保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

    通过改革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一是要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

    二是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要求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加大对无证排污或违证排污的处罚力度,实现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三是规范监管执法,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行“一企一证”、综合许可,将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监管上。

    问:企事业单位如何通过排污许可证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答:排污许可证将成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可以说,企事业单位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许可证上予以明确。

    首先企业要按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

    第二是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企业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障数据合法有效,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第三是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这样一来,企业的责任清楚了,责任也公平了。多排放或者排放对环境影响越大的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责任,环保诚信好、责任意识强的企业将越来越受益。

    问:本次排污许可制改革会给社会公众监督带来哪些变化?

    答:排污许可制会在两个主要方面推动社会监督。一是实现信息化。国家将在2017年基本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将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纳入平台,对排污许可证和企业的主要产污设施、排放口进行统一编码,逐步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时间和空间信息数据。

    二是在制度安排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企业公开信息外,政府及时公布监管执法信息;环保部门还将公布无证和不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

    问:发放排污许可证如何做到规范有序?

    答:一是要明确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我们将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类别及企事业单位规模。

    二是在实施步骤上分行业、分阶段推动。2016年底,率先在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同时在京津冀试点地区开展钢铁、水泥行业,在海南开展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试点,为全国实施奠定基础。2017年要对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三是在组织形式上体现国家统筹、地方推动。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将许可证具体核发工作更多交给地方环保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统一规定的管理内容目前主要包括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鼓励地方将固体废物和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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